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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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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種生字第1123519057A號

附  件 : 如文

主旨:預告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廢止理由:如附件。

四、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oa.gov.tw)與農委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網站(網址:https://www.tss.gov.tw)。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二)地址:台中市新社區大南里興中街46號

(三)電話:04-25825419

(四)傳真:04-25810730

(五)電子郵件:tracyc@tss.gov.tw

場 長  張 定 霖

附件
廢止理由pdf
原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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