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已於 2026 年 6 月 17 日採認 Regulation (EU) 2026/1388,針對以特定新基因體技術(New Genomic Techniques, NGTs)取得之植物及其產品建立新的管理架構。
此項法規主要涵蓋透過「定點突變」及「同源基因導入」等技術取得之植物,並依其變異型態與風險特性,將 NGT 植物區分為兩類,採取差異化管理。
第 1類 NGT 植物
若其基因變異可自然發生或透過傳統育種取得,並符合歐盟等同性標準,且不具特定排除性狀者,經歐盟或會員國主管機關確認後,原則上將視同傳統育種植物管理,不再適用歐盟 GMO 法規下之授權、GMO 標示及追溯等要求。但種苗業者仍須特別注意:第 1 類 NGT 植物之種子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上市或提供第三方使用時,仍須標示為「NGT-1」,相關核定資訊也將登錄於歐盟公開資料庫,並反映於植物品種目錄,以維持供應鏈透明度。
第 2類 NGT 植物
未符合第 1 類標準,或涉及較複雜基因修飾、除草劑耐受性、產生已知殺蟲物質等性狀者,將歸為第 2 類 NGT 植物。此類植物仍須依 GMO 法規架構辦理授權、風險評估、標示及追溯管理,但歐盟也針對風險評估、檢測方法、環境監測及審查程序導入部分調整。
種苗與繁殖材料業者應注意事項:
確認研發品種是否可能符合第 1 類 NGT 認定標準,並預先整理育種技術、變異類型、性狀說明及分子資料。針對輸歐種子、育種材料、繁殖材料及科研材料,建立 NGT 狀態判定、標示及供應鏈文件管理流程。留意第 1 類 NGT 植物雖不適用 GMO 標示規定,但其植物繁殖材料仍須標示「NGT-1」,不可完全視為無標示義務。
關注歐盟公開資料庫、品種目錄及後續配套指引,確保輸歐品種、材料及合作研發案符合資料揭露要求。提前盤點智財布局,包括專利、品種權、授權條件及自由實施分析(Freedom to Operate, FTO)及研發合作契約,避免未來因 NGT 技術或性狀專利影響市場進入。若產品涉及有機生產或非 NGT 供應鏈,應另行評估歐盟有機規範、客戶契約及供應鏈區隔要求。
重要時程提醒:
歐盟 NGT 新法已進入生效程序。與專利透明化、行為準則及相關資訊支援有關之條文,將較早適用;一般管理規定則預計自 2028 年 7 月 17 日起適用。在正式適用前,相關 NGT 植物及產品仍依現行 GMO 規則管理。
建議業者及早檢視育種策略、品種特性、智財布局與輸歐合規文件,特別是種子與植物繁殖材料之標示、資料登錄及授權風險,以掌握歐盟市場變化並維持國際競爭力。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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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 Regulation (EU) 2026/1388 on plants obtained by certain new genomic techniques and their products.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6 June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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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 Commission. New Genomic Techniques (NG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