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5 月8 日
發文字號:種服字第1136316631 號
主旨:公告本場「馬鈴薯種苗6號」品種權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農業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應用辦法」及「農業部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馬鈴薯種苗6號」新品種為本場執行蔬菜品種改良計畫之研究成果,具加工與鮮食兼用之馬鈴薯新品種,適合於國內栽培生產,其特性簡介如附件一。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國內之種苗業者,於中華民國(指本國臺、澎、金、馬地區)進行本品種種薯生產及銷售。(1)授權期間,除首次交付之健康種薯(G2)外,如有額外需求,為確保馬鈴薯繁殖品質,需另向本場申購健康種薯(G2)。本場得視當年期產量及申購廠商數量進行調整。價格依照當年度克尼伯健康種薯售價進行販售與提供。(2)本品種取得與繁殖,需依防檢署「馬鈴薯種薯病害驗證作業須知」,申請馬鈴薯健康種薯驗證,通過驗證後始得銷售。
三、本案授權對象及方式如下:具備健康種薯繁殖能力(需曾通過馬鈴薯健康種薯驗證者)與資格之農會、農業生產合作社,授權年限5年,授權金為貳拾伍萬元整(未含稅),不另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交收據影本;(四)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等,向本場提出申請,申請案經本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定合約書(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場技術研發科張勝智先生(04-25825460)。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合約資料均登載於本場網站,請逕行上網(http://www.tss.gov.tw)查詢或下載。